宁波开发区享有国家级开发区相关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设在宁波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 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免二减三”的优惠待遇,即前两年免征,后三年减半(7.5%税率)征收。
国际接轨的政府行为方式
依法治区、公开透明
宁波开发区坚持依法治区,公开透明是管委会的一贯宗旨。建区以来,宁波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授权,共制定了100多项有关区域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土地使用、劳动管理、城市建设、社会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促进等各个方面。
规范高效的办事程序 (最大的审批权限,最少的审批事项)
宁波开发区为方便投资者,简化办事程序,实行对投资项目的政策咨询、办事流程咨询到项目审批的“一站式”服务。对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非限制性外商投资项目和在地方审批权限内的非限制性内资项目,承诺限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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